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新时期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发展群众体育事业、保障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的重大举措,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
《意见》紧紧围绕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化民生关切为民生动力,以场地设施这一核心生产要素为切入点,以群众体育未来发展逻辑为突破口,充分展示了体育切实肩负起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时代担当,全面体现了党和国家保障人民健康、促进全面发展的历史责任,深刻彰显出习近平总书记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的深切情怀。
《意见》着眼长远、把握大势,直指场地设施建设和群众体育发展长期以来面临的用地分配不足、产权激励不足和产品供给不足三大瓶颈,疏通关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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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场地设施建设的前提是充足的用地分配,我国体育用地整体呈现总量偏少、规划不够,现有用地也存在布局不合理、利用率不高、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强等诸多问题。《意见》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降低用地门槛和用地成本,树牢群众体育繁荣发展的关键前提。
其次,资金难是困扰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的重要关卡,其核心在于资产权利运用效率不高,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不明晰。法人产权一旦形成,所有权不能再直接参与产业实体,难免出现资产权利的虚置错位,引发运营困难等衍生现象。《意见》关于产权的归属确认、协议出让等规定,较大程度从根源上解决发展动力问题,吸引资本、人才高效流动,既发挥了公共财政“指挥棒”“药引子”的作用,又尊重了社会资本产权保护的私法精神,提升了政府公共服务效能,激发了市场主体社会责任。
再次,制度机制掣肘制约了公共体育产品、准公共体育产品和私人产品的生产、流通与供给,在参与破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中力量不足。《意见》关于社区配套、委托运营、社会参与等举措打通供需矛盾堵点,成为从旧常态转向提质增效、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建立新发展格局的必要基础。
《意见》固根本、重突破、立长远,从稳步提高增量和合理分配存量两方面考虑,着眼公平标准、效率标准和充足标准三个价值尺度,释放出让人民群众更具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政策善意和制度活力,成为未来锻造更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利剑”。
一是实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的制度机制保障。《意见》作为国办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对于各级人民政府履行体育公共服务职能、各类市场主体参与体育市场服务具有重要的指引、评价、教育和预测作用,为规范、发展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提供了稳定的制度预期,是贯彻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标准基线。多角度用地政策、多模式产权协议、多部门组织领导……均是我们主动推进经济分化,更替旧有发展结构,提高放权、严管和优服效率,使新方向、新动能在公共服务体系中逐步开花的重大突破。
二是促进群众体育治理能力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实践力量。“去哪儿健身”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体育工作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的基本标尺。“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意见》牵住场地设施“牛鼻子”、打造赛事活动“新高地”,以健身设施建设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全民健身新载体量化指标、健康中国行动系列工作等掷地有声的抓手旨在实践中促进群众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文 / 广东省体育局 麦良
图 / 黄心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