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戴嘉航
留言日期:
2024-11-21
主题:
有关乒乓球项目一级运动员证书申办,再次咨询
内容: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于10月23日留言,咨询一级运动员证书办理事项,得到答复为:“广东省体育局无法授予您该赛事成绩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请您径直向北京市体育局咨询办理要求。” 我实名咨询北京体育局,得到答复为:“根据《北京市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第九条:非京籍运动员报名参加比赛前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获得北京市居住证或北京市学籍;2.代表北京市完成全国运动员注册;3.北京市体育局认定的招生单位二级班在训运动员”我们是广东籍,不符合条件,因此北京体育局也不能办理。 之后,我实名咨询了国家体育总局,说明了北京,广东都不受理的情况,得到答复是:”按照运动员技术等级相关管理办法,一级运动员由省(区市)体育行政部门或属地体育协会负责。建议再次向属地体育行政部门进行咨询。“ 依照国家体育总局的建议,我再次向您咨询。感谢。 (电话 13622372578,15718481576)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12-26
答复时间:
2024-12-26
答复单位:
广东省体育局
答复内容: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根据《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8号 )【第十一条 各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批本行政区域内的运动员相应的等级称号。以运动员参赛代表单位所在行政区域为准。 】您此次申请等级的比赛,运动员的参赛代表单位是北京市,按照上述18号令规定应该由代表单位所在行政区域审批。感谢您对体育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满意度:
我要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