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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 | 新规推动游泳项目体教融合与赛事体系优化——迈向更高竞技水平

发布日期:2025-05-01来源:华南师范大学作者:黄波字体:[  ]背景颜色:

  国家体育总局新修订的《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和《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以下简称“新标准”)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标准严格规范等级赛事、进一步完善了等级授予要求、规范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工作,鼓励提高运动技术水平和竞技成绩,有利于持续深化体教融合。

  一、严格规范等级赛事,提升地方赛事“含金量”

  新标准明确规定“列入等级标准的比赛应当为具有较高竞技水平的国际、国内重大体育赛事”,并对比赛级别、比赛项目、竞技水平、主办单位等提出具体要求。据此,各项目将竞技水平高、覆盖面广、竞赛组织工作成熟的国际、国内重大体育赛事列入新《标准》,取消了部分竞技水平较低、举办年限较短、竞赛组织尚不规范的赛事。因此,在新规实施后,可以办理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赛事管理权限收紧,地方赛事“含金量”升级。

  以游泳项目为例,新标准有11项可授予国际级运动健将的赛事,删除了3项;有21项可授予运动健将的国内外赛事,国内赛事新增2项;有17项可授予一级运动员的技术等级赛事,省级可达级赛事新增了冠军赛。

  二、调整成绩标准,鼓励提高运动技术水平和竞技成绩

  游泳项目等级标准的改动出于多方面考虑。24年8月1日,游泳运动员潘展乐以破100自由泳世界纪录的成绩夺得奥运冠军,这标志着中国竞技游泳运动最高水平的提升。新版《标准》相较于旧版,对游泳运动员等级成绩标准的调整高达百余处,主要变化集中在对国际健将及三级、二级运动员的成绩标准的提升,(长池)运动健将、一级运动员的成绩标准保持不变。赛事成绩更加合理,增加短池100米混合泳,明确同一比赛同一小项最好成绩达级的规定。新标准旨在使我国高水平游泳运动员与国际标准接轨,并加强后备人才培养与项目梯队建设,推动游泳项目健康有序发展。

  三、优化管理流程,促进游泳项目健康有序发展

  新标准还对可达级赛事提出使用自动计时计分设备、全国比赛须使用水下视频裁判的新要求。标准的调整既鼓励了我国高水平的游泳运动员刻苦训练,提高运动技术水平和竞技成绩,以追赶国际一流水平,又保证了学生运动员的达级需求,确保后备人才培养与项目梯队建设,促进游泳项目健康有序发展。

  新标准的推出,不仅标志着技术标准的提升,更是体育治理体系革新的体现。该标准通过优化管理流程、提高赛事标准、规范参与程序,预计将为游泳运动带来新的活力,为实现“体育强省”乃至“体育强国”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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