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体党〔2011〕39号
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刘锋同志任广东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党委委员,免去其省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主任职务;
鲁毅同志任广东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党委委员,免去其省体育局竞技体育处副处长职务;
刘雄光同志任省体育信息中心主任,免去其广东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党委委员职务。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