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体人〔2008〕132号
各地级以上市体育局,省体育局直属各训练基地:
为做好2009年度我省体育教练员专业技术职称的申报工作,经研究决定,2009年全省体育教练员职称外语统考定于2009年1月17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体育教练员职称外语的政策
职称外语是申报评审体育教练员专业技术职务的硬件条件之一。凡符合并准备申报国家级、高级、一级教练员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队(省队和广州市、深圳市体工队、东莞宏远篮球俱乐部)和业余队(广东体育职业技术学院附属竞技体校、各地市体校及其市属各类业余体校)的教练员都必须参加职称外语考试,不符合免考职称外语条件的教练员,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的,一律不得申报评审一级以上教练职务。
(一)专业队教练员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才能申报评审,申报同一等级教练职务,成绩不受有效期的限制。成绩不达60分的,不得申报评审。
(二)业余队教练员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申报同一等级教练职务,成绩不受有效期的限制。成绩不达60分的,当年申报评审有效。
(三)1961年至1965年出生的教练员,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40分以上的,申报同一等级教练职务,成绩不受有效期的限制。
(四)取得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协会组织的BFT级考试笔试成绩合格证书的,其中,通过BFT(A)级者,可申报评审高级以上教练职务资格;通过BFT(I)级者,可申报评审一级教练职务资格。
(五)以下情况免考职称外语:1、出国留学或在国外工作连续时间在1年以上的;2、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且个人承担的工作量不少于20万字符的;3、获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现从事非外语专业工作的;4、具备博士学位申报审定高级教练职务,或具备硕士学位申报审定一级教练职务的;5、1960年(含)以前出生的;6、1977年恢复高考统考前进入大中专院校学习且毕业的;7、转换系列评审,申报评审与转换岗位前同档次专业技术资格的;8、1997年以后,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现申报高一级别专业技术资格仍需参加该级别外语考试的;9、在县、区(县级市)体校任教的。
此外,报考职称外语需逐级申报考试,不得跨级或越级申报考试,即未考中级不得报考高级、未考高级不得报考国家级。如:参加了中级考试,但未评审通过中级教练职务的,在中级教练职称外语成绩单长期有效的情况下,可先行报考高级教练职称外语,如受成绩单有效期限制且中级教练职务未评审通过的,暂时不得报考高级职称外语考试,以此类推。如不按规定跨级或越级取得了职称外语的,其考试和成绩不予承认。
二、考试内容
教练员职称外语考试只设英语,需报考其它语种的,应参加省人事厅组织的全国外语统考。教练员职称外语考试采用1994年由国家体委统编的《体育教练员英语》教材。考试分A、B、C三个级别,即申报审定国家级教练职务的考A级,申报审定高级教练职务的考B级,申报审定一级教练职务的考C级。
三、考试时间、地点
(一)考试时间:2009年1月17日上午
8:30—9:15统一在考试地点领取准考证,如需提前领取请与局人保处联系并由本人领取,不得代领;
9:15—9:25宣布考试具体问题;
9:30—11:30考试,考试迟到30分钟取消资格。
(二)考试地点:广州市广州大道中1256号省体校大教室(广州体院内)。
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入场考试。准考证由省体育局核发,考试成绩单由省人事厅核发。
四、报名时间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自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法:由各市体育局和省体育局直属各训练基地的人事(职改)部门组织本单位报考人员填写《2009年度广东省体育教练员职称外语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准考证》(附件一),在《准考证》“贴相片处”贴上大一寸彩色相片,并按报考人员申报的职级(分A、B、C级)填写《2009年度广东省体育教练员职称外语考试准考人员登记表》(附件二),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带齐有关资料到省体育局职改办(人事保卫处)报名。
五、收费标准
报考时每人交报名费10元、考务费50元,费用由报考人自负。
本通知内容及附件表格可从广东省体育信息网(http://www.gdsports.net)“机构设置”点击“人保处”打开“最新文件通知”下载。
附件:1.2009年度广东省体育教练员职称外语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准考证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八日
(联系人及电话:蔡进镇 37591072;传真:37591077)
主题词:体育 教练员 职称考试 通知
抄送:各市体育运动学校(体工队)
广东省体育局职改办 2009年12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