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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7年广东省百城千村健身气功交流展示系列活动大赛的通知

关于举办2017年广东省百城千村健身气功交流展示系列活动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6-06来源:广东省体育局作者:字体:[  ]背景颜色:

各地级以上市体育行政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文化体育局:

为进一步打造百城千村健身气功交流展示活动品牌,掀起“我要上全运”活动高潮,营造参与全运会的浓郁氛围,根据总局气功中心工作要求,决定举办2017年广东省百城千村健身气功交流展示系列活动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省体育局将于2017年5月中旬在江门市举办2017年全国“百城”、“千村”健身气功交流展示系列活动大赛(广东站)启动仪式,10月底在佛山市举办闭幕仪式。各地举办活动时间安排在5月至10月之间举行。

二、主办和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广东省体育局

承办单位:举办地体育部门或相关协会社团,如有赞助单位也可作为承办或协办单位。

三、活动内容、形式:

活动展示仅限以国家体育总局推广的九种健身气功和四种竞赛功法为主,可结合当地传统体育项目、体育节、全民健身日和南粤幸福周等时间结点统筹安排,扩大参与人数和规模,形成影响力。

四、活动宣传口号

活动主题为“我要上全运”,宣传口号为“百万群众上全运,争做健康中国人”、“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共享人人健康幸福生活”、“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普及健身气功,建设健康中国”、“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增强民族健康素质”、“讲好健身气功故事,传播中国传统文化”。

五、活动要求:

(一)各地要重视活动的开展,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经费投入,积极组织开展好本年度活动,让更多群众参与到习练健身气功中来,达到增强体质的目的。

(二)各地开展活动可组织专家咨询、现场教学或体质监测等活动,并进一步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不断扩大活动规模和影响,力争在6月初和7月,全运会预、决赛两个时间节点前后形成高潮。

(三)本次活动大赛由各市(县、区)自行组织评奖(评分标准附后),各市分别将百城和千村前2名的场次(视频资料)报省体育局,并由省体育局选报参加全国评奖。

各地市上报的视频资料应制作成MOV、MP4、MPEG等主流格式的视频,时长10分钟以内。要求拍摄画面清晰、镜头运用流畅,有一定的拍摄和剪辑技巧,有完整的片头和解说剧本,解说剧本要单独上传。

(四)各地要加强农村地区交流展示活动的组织,使千村活动切实在乡镇农村开展起来,以惠及更多的农村健身气功爱好者。

(五)要加强对系列大赛的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积极广泛报道本地区活动开展情况,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请各市于5月10日前将开展活动的方案报广东省健身气功管理办公室。

(七)请各地以市、县、区为单位,将活动大赛视频(刻录成光盘)和文字总结于10月30日前报广东省健身气功管理办公室,我局统一汇总报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

地  址:广州市二沙岛晴澜路68号

邮  编:510105

联系人:彭育红

电  话:020-37591022,传真:020-37591025

    

附件:全国百城千村健身气功交流展示系列活动大赛评分标准




                       广东省体育局

                              2017年4月19日













附件

全国百城千村健身气功交流展示系列大赛

评分标准

序号

评比项目

分值

评比指标

得分

1

领导出席

2

地厅级以上

2

县处级以上

1

2

展示规模

4

5000人以上

4

3000-5000人

3

1000-3000人

2

1000人以下

1

3

服装统一

1

统一的符合健身气功特点的服装

1

统一的其他健身类或民族类服装

0.5

4

形式新颖

1

专门组织或作为全民健身、文体、节庆活动主要展示项目

1

作为其他群体活动、文体、节庆活动或比赛开幕式表演项目之一

0.5

5

内容丰富

1

专家咨询、现场教学、体质监测或成果展示等

1

6

媒体宣传

1

3家以上媒体报道

1

1-3家媒体报道

0.5


















公开方式:不公开




 广 东 省 体 育 局                  2017年4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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