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广东省体育科研医疗专家库的通知
省体育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各地级以上体育行政部门、有关高等院校、相关行业组织及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十四五”时期我省体育科研医疗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服务好体育事业专业化、科技化发展,发挥专家决策建议和专业咨询作用,省体育局拟组建体育科研医疗专家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学术风尚和职业操守,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
(二)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在相关领域有连续工作10年以上经历,有领域内公认的重要成果、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三)热爱体育事业,信誉良好、责任心强。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操守,无不良诚信及社会信用记录。
(四)身体健康,能够胜任专家工作,履行专家义务。
二、专家库职责
(一)根据实际,对我省体育科研医疗发展的规划、布局、政策等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
(二)宣传贯彻体育科研医疗发展政策,对体育科研医疗发展现状进行跟踪研究,分析我省体育科研医疗发展的基本形势和应关注的重要问题,并适时提出对策建议。
(三)接受省体育局委托,对体育科研医疗相关发展项目进行评估审查,并出具专家评审意见(参加有关评审活动,按有关规定接受合理劳务补助和报销相关差旅费用)。
三、申报程序
(一)申请:专家库成员采取单位推荐方式产生。申请时间从即日起至2022年12月20日止,每个单位最多推荐10人。
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应征得被推荐人同意,填写《广东省体育科研医疗专家申报表》并经所在单位审核、加盖公章后,由单位统一汇总提交至省体育局。
单位推荐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广东省体育科研医疗专家申报表》和《广东省体育科研医疗专家推荐汇总表》的纸质版各1份,电子版同步发送到联系邮箱;
2.被推荐人本人学历教育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3.被推荐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审核公示:申请截止后,省体育局将在公开征集、综合评选的基础上,本着科学有效、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择专业能力强、经验丰富的专家。候选专家名单将由省体育局研究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即获得广东省体育科研医疗专家资格,并向其颁发专家聘书,纳入专家库进行管理,专家聘期原则上为5年。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二沙岛晴澜路68号
联系人:黄老师
电话:020-37591024
附件:1.广东省体育科研医疗专家申报表.docx
(点击附件即可下载查看)
广东省体育局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