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体育局广东省总工会关于开展职工体育科学健身活动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体育行政部门、总工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深入实施《广东
省全民健身条例》《健康广东行动(2019-2030年)》,推
动职工体育活动广泛深入开展,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身体
素质。决定在全省开展职工体育科学健身活动,为开展好本
次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科学健身,你我同行”
二、活动日期
各地级市体育行政部门、总工会结合本地实际,择期开
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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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活动内容
(一)普及健身知识。讲授健身方法、运动损伤防护与
修复、健身器械的使用、突发疾病预防与急救知识、饮食营
养等;
(二)传授健身技能。开展排舞、广场舞、健身操、太
极拳、健身气功和大众体操等形式多样,深受职工欢迎的健
身项目培训及体育活动;
(三)开展体质测定。开展职工体质测定,出具个性化
运动处方,引导职工科学健身。
四、活动形式
(一)各级体育行政部门、总工会结合本地实际,组织
专家教授、体育教师、社会体育指导员、教练员进机关、进
企业,开展《广东省全民健身条例》《健康广东行动
(2019-2030年)》宣传和科学健身讲座、体育项目培训、
体育健身活动、体育志愿服务、职工体质测定等科学健身活
动。
(二)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充分利用单位生活区体育
设施,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广泛经常的体育健身活动、体育
健身志愿服务,创新体育健身项目和方法,指导职工科学锻
炼身体,增强职工体质。
(三)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通过微信、网络、宣传栏
等,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引导职工踊跃参加科学健身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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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和总工会要加
强对职工体育科学健身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活动组织机构,
制定实施计划和工作方案,推动职工体育科学健身活动的广
泛开展。
(二)加强经费保障。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将职工体育
科学健身活动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列入部门经费预算,推动
本地区职工体育科学健身活动的开展。各级总工会根据《广
东省总工会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工
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粤工总〔2018〕4
号)文件精神,安排活动经费,确保职工体育科学健身活动
有序开展。
(三)建立激励机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要将开展
职工体育科学健身活动计划、科学健身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等纳入本单位、本企业的各类激励条件,营造积极向上的科
学健身氛围,达到增强职工体质的目的。
(四)发挥资源优势。各级体育部门、总工会在活动开
展过程中,要充分发挥体育社会组织、职工文体协会、工人
文化宫、俱乐部、运动场馆的资源优势,作为广泛开展职工
体育科学健身活动的组织抓手和活动阵地。
六、活动总结
(一)加强交流。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和总工会要及时总
结职工体育科学健身的做法和经验,树立典型,鼓励先进,
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职工养成良好的
体育锻炼习惯,形成崇尚健康、参与健身,追求健康文明生
活方式,推动职工科学健身活动的制度化、常态化开展。
(二)材料上报。各地级以上市体育行政部门将本单位
协助总工会组织开展职工体育科学健身活动的总结(有活动
情况、总结、图片资料等)于2020年12月30日前报送省
体育局群体处(邮箱gdquntichu@126.com);各地级以上市
总工会将相关企业开展职工体育科学健身活动情况报省总
工会(邮箱a83872877@126.com)。
省体育局和省总工会将对各地开展科学健身活动突出
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宣传,不断扩大职工体育科学健身活动的
影响力,形成良好的科学健身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