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广东省二沙体育训练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广东省二沙体育训练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东省二沙体育训练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东省二沙体育训练中心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主要职能:广东省二沙体育训练中心为副厅级事业单位,其主要任务是负责拟订省优秀运动队的发展规划、训练计划和有关管理规章并组织实施;指导省内基层业余训练和竞赛工作;培养参加国内、外重大比赛的优秀运动队(员);承担省优秀运动队体育科研、医疗康复等工作;承担有关体育场馆的管理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广东省二沙体育训练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2个,分别为广东省二沙体育训练中心以及下属的广东体育惠东基地。
第二部分广东省二沙体育训练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表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情况。本表金额转换为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差。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本表金额转换为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差。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本表金额转换为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差。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本表金额转换为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差。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情况。本表金额转换为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差。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本表金额转换为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差。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本表金额转换为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差。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结余情况。本表金额转换为万元时,因四舍五入可能存在尾差。
第三部分 广东省二沙体育训练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广东省二沙体育训练中心2019年度总收入57031.3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918.1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6559.7万元,增长19%,主要变动情况:(1)2019年初追加了2018年新增人员基本支出经费1,181万元用于弥补2018年底人员经费缺口。(2)下拨了在职人员基本支出、2019年度职业年金单位缴费经费、2019年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增资经费、 2019年调整基本工资标准联动增资经费、2018年雅加达亚运会等奖金经费等,人员经费较上年增约2,684万元。(3)公用经费比2018年增加513万元、运动队保障项目经费比2018年增加206万元、运动员退役一次性经济补偿经费比2018年增加972万元(2018年运动员退役补偿款有740万在体彩公益金下拨,2019年全部在一般公共预算下拨)。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350.9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 8559万元,增长109 %,主要变动情况:(1)新增第二届全国青年运动会备战经费790万元;(2)增拨用于发放中心运动员、教练员、有功工作人员的奥运会、亚运会、全运会等三大赛奖金7,292万元。
3.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4.事业收入40.41万元,与上年决算数42.4万元比较,基本持平,全部为财政返还学费收入。
5.经营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7.其他收入721.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57.5万元,增长55%,主要变动情况:(1)收到各地市交来支持奥运备战经费90万元;(2)收到各省市交来国家男子水球队共建经费150万元。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广东省二沙体育训练中心2019年度总支出57719.8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35080.7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548.72万元,增长4%,主要变动情况:(1)2019年人员经费与2018年增加约566万元,增长1.8%,正常增加。(2)公用经费支出增加982万元,主要是对口扶贫经费下拨比上年增加、支出国家水球队训练经费以及由基本户支出的日常维修维护费比上年增加。
2.项目支出2263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9281万元,增长69.5%,主要变动情况:(1)发放了中心运动员、教练员、有功工作人员的奥运会、亚运会、全运会等三大赛奖金7283.6万元;(2)新增用于备战第二届青年运动会的专项经费支出789.6万元;(3)年中追加的支持省备战训练比赛经费支出1480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4.经营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广东省二沙体育训练中心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56269.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918.1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6559.7万元,增长19%,主要变动情况:(1)2019年初追加了2018年新增人员基本支出经费1,181万元用于弥补2018年底人员经费缺口。(2)下拨了在职人员基本支出、2019年度职业年金单位缴费经费、2019年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增资经费、 2019年调整基本工资标准联动增资经费、2018年雅加达亚运会等奖金经费等,人员经费较上年增约2,684万元。(3)公用经费比2018年增加513万元、运动队保障项目经费比2018年增加206万元、运动员退役一次性经济补偿经费比2018年增加972万元(2018年运动员退役补偿款有740万在体彩公益金下拨,2019年全部在一般公共预算下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350.9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 8559万元,增长109 %,主要变动情况:(1)新增第二届全国青年运动会备战经费790万元;(2)增拨用于发放中心运动员、教练员、有功工作人员的奥运会、亚运会、全运会等三大赛奖金7,292万元。
(二)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广东省二沙体育训练中心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6269.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918.1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4402.35万元,增长56.44%;主要变动情况:在2019年省财政在批复年初预算数的基础增拨了部分经费(1)增拨2018年度在职人员绩效考核奖经费6684万元、2018年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经费1004万元、2018年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慰问金1202万元;(2)年中增拨新增人员经费、职业年金经费、工资调整经费等3322万元等;(3)2019年增拨中心全体运动员、教练员、有功工作人员的亚运会奖金542.6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35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9621.55万元,增长143%;主要变动情况:(1)2019年中省财政增拨中心全体运动员、教练员、有功工作人员的奥运会、全运会等奖金7292万元;(2)增拨了第二届全国青年运动会专项经费790万元;(3)增拨年度支持省备战训练比赛经费1480万元。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广东省二沙体育训练中心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86.81万元,完成预算145.45万元的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21.14万元,完成预算58万元的3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为65.67万元,完成预算86.45万元的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预算数为1万元。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情况:2019年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21.14万元,占2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5.67万元,占76%;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1.14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出国团组3个、累计13人次。开支内容:中心科医、科研工作人员赴境外进行业务学习交流21.14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5.6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33.40万元,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数2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32.27万元,中心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主要用于接送中心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及市内交通往返,以及满足各运动队的教练员和运动员等市内交通需求。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24.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32.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27.8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63.4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797.5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597.7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6%。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3辆,其中,岗位保障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3辆,其他用车主要用于接送中心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及市内交通往返,以及满足各运动项目队伍教练员和运动员等市内交通需求。
2、中心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5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2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
(1)部门整体支出目标实现程度及绩效:完成了2019年各项工作任务,全年预算支付率为95.07%,同比上年提高6.64个百分点。2019年是新周期备战工作的提高年,在省体育局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落实巡视整改工作。根据省体育局2018-2021年周期备战工作规划部署,紧紧围绕备战参赛目标任务,全力抓好训练备战工作,坚持以我为主、创新提高的工作总基调,科学谋划,周密部署,顺利完成年度各项参赛目标任务,在世界比赛、亚洲比赛、年度重要一次比赛等重大赛事中取得显著成绩。
(2)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竞技体育)目标实现程度及绩效:中心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专款专用,按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资金支付率99.62%,同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二沙中心始终围绕年度备战目标任务,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备战训练具体工作,顺利完成2019年度参赛任务:12个项目中心参加年度重要一次比赛,共获得42项冠军、31项亚军、37项季军;在世界赛(世界杯、世锦赛、世界军人运动会)中共获得27项冠军、8项亚军、5项季军;在亚洲赛中共获得10项冠军、5项亚军、3项季军。
2、预算执行及绩效管理中存在问题、原因及改进措施。
(1)部门整体支出目标实现程度及绩效方面,发现的问题及改进意见。
一是项目预算执行差异较大,主要原因是项目细分依据不够充分,致使经费额度分配及投入产出比不均衡。中心应加强预算意识,要把预算意识落实到每个队伍处室中去,建立项目库机制,完善预决算流程,做到每笔经费立项依据充分,根据项目绩效目标来设定投入产出比和经费分配标准;充分运用好OA系统,一事一报,做好项目库登记,全面实行项目库管理,做好经费的合法合规高效使用。二是基建代建项目支付率较低,未能完成经费支出计划。主要原因是基建项目工期长,立项报批程序繁杂,代建的基建项目普遍存在预算偏离工程支付进度的现象。在以后的预算中应对基建代建项目加强上下联动沟通协调,特别是应加强与代建局、工程总承包商等的沟通协调,及时跟进工程进度,及时交流与工程有关的信息,密切关注财务资金信息,加快工程资金的支付进度。
(2)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竞技体育)目标实现程度及绩效方面,发现的问题及及改进意见。
一是发展不平衡,优势项目发展良好,部分项目竞争力不足。二是创新意识不足、创新能力不足,训练严不够、狠不到位,严管狠练力度待进一步提升。三是各类人员水平质量待提高。四是后备人才梯队建设待进一步加强,对二线队伍建设的引领指导作用发挥不充分。五是训科医一体化发展不够,训科医结合力度不足。六是场馆建设较滞后,需快速跟上发展步伐,现代化进程需进一步加快。
为此,二沙中心上下要更加团结一致,全力以赴,以训练备战目标任务为中心,扎实开展工作,勇于攻坚克难,锐意进取,推进中心各项工作向前迈进,坚持成功经验,不断创新发展。一是继续坚持成功经验,坚持“三从一大”训练原则;坚持做好体能评估、伤病筛查和营养监控;坚持“走出去、请进来”,不断学习汲取国外的优秀经验;坚持多种形式办队,推进各项目建设和可持续发展。二是要坚持科学训练、创新训练。坚持将科学训练、创新突破贯穿训练工作始终,以科技助力,不断创新训练方法,更新训练理念,建立体能训练体系,开展科学体能训练,提升训练效益。三是狠抓教练员队伍建设,建立准入门槛, 加强能力建设,加大培训力度,强化考核评价,努力构建一支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能打胜战的教练员队伍,为提高训练备战水平提供人才支撑。四是加强后备人才建设,积极与各协会、俱乐部等加强合作共建,鼓励项目中心积极指导业余训练,建立联系、发挥影响力,促进后备梯队人才建设。五是加强训科医一体化,加大一体化力度,加强联合攻关,共同研究解决训练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六是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场馆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场馆卫生、水电保障、场地保养、设备维护、器材维修、场馆运行等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