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专项资金“财政事权”名称:群众体育
对应“政策任务”数量:4
省级预算部门:广东省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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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日期:2020年6月30日
省体育局2019年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
(群众体育)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若干意见》(粤发〔2019〕5号)精神,结合《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2018〕120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强化绩效管理意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局成立2019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组,对2019年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群众体育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自评工作。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资金概况
我局2019年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群众体育)通过组织和实施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公共体育场地设施项目、全民健身活动与服务项目、体育改革与发展项目四个方面工作,达到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扩大体育人口,提高人们的身体素质,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的目的。
项目资金由3个文件下达: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群众体育、竞技体育)的通知》(粤财综〔2018〕137号)文件批复17375万元,其中用于群众体育财政事权15615万元;《关于下达2018年度结转省级体育彩票公益金的通知》(粤财综〔2019〕32号)文件批复14900万元,其中用于群众体育财政事权10310万元;《关于批复2019年省级部门预算的通知》(粤财预〔2019〕35号)文件批复45054.11万元,其中用于群众体育财政事权20105.11万元。“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群众体育)”的专项资金总计46030.11万元。
(二)资金分配方式
在资金分配方面,我局采取因素法与项目制相结合,以因素法分配为主的方式。根据各直属单位、转移支付市县申报项目,同时综合考虑各项目单位财力、往年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年度工作目标等因素提出资金分配建议后,经省财厅审核,按程序报批后下达。
2019年用于“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群众体育)”的专项资金总计46030.11万元(其中省直单位23135.11万元,转移支付市县22652.5万元,省直管县242.5万元)。群众体育财政事权包含4个政策任务: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公共体育场地设施项目、全民健身活动与服务项目、体育改革与发展项目。资金已经全部到位。项目资金分配情况表见附表1-1所示。
附表1-1 “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群众体育)”专项资金分配表
(三)资金的主要用途及扶持对象
1.“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政策任务:安排19153万元用于资助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省单项基地、重点班及各级各类体校改善办学条件,补助各市输送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开展青少年各项目年度锦标赛及青少年阳光体育活动,备战和参加第二届全国青年运动会比赛,组织开展青少年体育科学研究和培训等。
2.“公共体育场地设施项目”政策任务:安排9543.4万元用于资助各地建设和维修公共体育场馆设施,省属公共体育场馆运行维护和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体育场地统计工作,体育特色小镇建设等。
3.“全民健身活动与服务项目”政策任务:安排9659.94万元用于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及全运会群体项目备战工作,开展国民体质监测、科学健身指导培训、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补助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组织开展群众体育研究和培训,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及服务宣传等。
4.“体育改革与发展项目”政策任务:安排7673.77万元用于开展足球改革工作,举办广东省第二十届体育用品博览会、体育产业发展论坛,参加国家体育文化体育旅游博览会,开展体育产业统计、体育宣传交流等。
其中“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政策任务占项目资金42%;“公共体育场地设施项目”政策任务占项目资金21%;“全民健身活动与服务项目”政策任务占项目资金21%;“体育改革与发展项目”政策任务占项目资金17%。
(四)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绩效目标: 可持续、合理化、建设性地为国家培养和输送后备人才;逐步缓解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与公共体育场地设施不充分不平衡发展的矛盾;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赛事和活动,促进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以满足广大群众的体育健身需求;打造一批足球基础好、发展足球条件好、工作积极性高的城市(县区),加强扶持和指导,以点带面,进而全面落实我省足球的改革发展;为准确、及时、全面了解和掌握我省体育场地数量、质量、类型、结构和使用管理等发展状况,开展体育场地调查工作。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为经济社会做贡献。
2.具体绩效目标:
(1)为国家基地、省基地、省重点班的体校、学校、各种训练单位等提供资金支持,为国家培养和输送后备人才。资助全省的32个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140个省单项重点基地、135个省重点班;扶持不少于2个各级各类体校建设;资助3个二线队伍;补助21个地市的输送人才工作;补助省运会突出贡献单位32个,资助262所省级传统校307个项目,培训全省约2000名教练员、文化教师、医科人员和管理干部,开展不少于70个项目的各种竞赛活动;完成广东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天河北校区工程竣工验收。
(2)通过建设投入逐步缓解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与公共体育场地设施不充分不平衡发展的矛盾,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和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包含新建公共体育场馆建设项目约70个,援助全省各地建设100个以上社区体育公园,试点开展社会体育场馆实施向公众开放工作,补助部分地市购置全民健身器材,组织开展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相关培训和政府采购服务;有效开展奥体中心场馆、省体育场维护运营;支持扶贫援建地建设足球场2个。
(3)通过贯彻落实和全面推进“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赛事和活动,促进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以满足广大群众的体育健身需求。年度组织举办省社会体育项目赛事活动和培训、健身气功活动和培训不少于50项次;开展省级全民健身日和体育节活动启动仪式1项次;资助传统项目、老年人体育活动、社会篮球、社会体育指导员展示活动、绿道自行车、省级公共体育场馆举办全民健身活动等项目;积极承接国家级赛事等全国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和培训,配合进行宣传报道;当年度培训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800名;国民体质监测55855人;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受益群众达1000名;创建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1-2个、模范县3-4个;开展公共体育场馆建设与开放工作、体育特色小镇检查、健身器材检查、标准化编制以及其他全民健身等评估检查工作。组织新疆、西藏开展体育活动不少于2次。
(4)根据“发挥典型带动作用、推动足球运动普及”的总体部署,以及“打造足球城市”的有关要求,探索城市(县区)足球发展的新模式,集中优势资源,力争先打造一批足球基础好、发展足球条件好、工作积极性高的城市(县区),加强扶持和指导,以点带面,进而全面落实我省足球的改革发展。组织实施足球改革试点单位工作,强化足协组织建设、建立市县(区)足球青训体系,在训青少年球员不少于300人,每周训练时数不少于500分钟;组队参加全省各类足球竞赛,当地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三个系列的业余足球联赛,全省四大系列区域联赛各一次,组织队伍参加全省每年的青少年足球竞赛和省长杯比赛;落实各类足球场地设施建设,全市具备符合组织训练比赛要求的11制足球场不少于8个,另外拥有不少于150个各类足球场;举办各级各类足球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班,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教练员、裁判员培训班。落实开展校园足球活动等工作内容。对我省116种各类体育场地展开调查统计工作。统计范围:覆盖全省除军队和铁路系统以外拥有或管理体育场地的各行业各类单位。
二、自评情况
(一)自评分数
按照《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以及我局“2019年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信息指标评分表的标准,将“群众体育”财政事权的4个政策任务分别从投入、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8个二级指标、19个三级指标进行逐一评分,支出合理、过程规范、效率性、效果性指标完成情况较好。
绩效指标自评采取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评价方法,按各个政策任务拨付资金额权重(体育后备人才培养42%、公共体育场地设施项目21%、全民健身活动与服务项目21%、体育改革与发展项目16%),对绩效完成情况进行自评。按照政策任务评分如表2-1所示。
表2-1 专项资金指标得分情况表
综上,我局“2019年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群众体育)”项目绩效评分得分为94.71分,自评等级为“优”。
该项目自评得分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投入
投入指标分值20分,自评综合得分20分。经自评:
(1)论证决策方面,各个专项前期的申报材料比较完善,经前期调研协商进行项目立项,论证决策指标分值4分,自评综合得分4分。
(2)目标设置方面,项目目标清晰,包含了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目标设置完整,绩效目标与资金或项目属性特点、支出内容相关,绩效目标设置有数据支撑、有可衡量性的产出和效果指标。目标设置指标分值6分,自评综合得分6分。
(3)保障措施方面,相关制度及工作计划安排较为合理,项目根据建设内容归口到具体业务处室。保障措施指标分值2分,自评综合得分2分。
(4)资金到位方面,项目资金足额、及时到位。资金到位指标分值5分,自评综合得分5分。
(5)资金分配方面,根据各直属单位、转移支付市县申报项目,同时综合考虑各项目单位财力、财政供养人口数量、往年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年度工作目标等因素提出资金分配建议,资金分配合理,与绩效目标相对应。资金分配指标分值3分,自评综合得分3分。
投入指标得分情况如表2-2所示。
表2-2投入指标得分情况表
2.过程
过程指标分值20分,自评综合得分16.53分。经自评:
(1)资金支付方面,我局直属单位广东省体育科学研究所的国民检测仪器采购项目,因验收流程较长,导致只来得及支付首款,尾款未支付,影响支出进度,青少年健身活动调查项目计划有变,国家停止开展青少年健身活动状况调查项目调查工作,项目资金未支付;清远市体育学校教学楼、科研楼工程建设项目受项目进度影响导致工程款1000万元只支付了284.1万元;汕尾市体育场馆因看台项目设计上的缺陷,存在漏项、漏算等问题,导致看台项目钢网架用钢量的吨数超出原市财政造价预算的10%,施工方与设计单位来回磋商未达成协议,影响了工程建设进度,工程款目前尚未支付。专项下达资金总计46030.11万元,实际支出34708.86万元,支出率75.4%,资金支出率指标分值6分,自评综合得分4.53分。
(2)支出规范性方面,我局预算执行规范,按照项目进度支付资金。事项支出合规,费用标准基本符合行业水平,未发生违规使用资金情况。会计核算执行规范。支出规范性指标分值6分,自评综合得分6分。
(3)实施程序方面,我局各项目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整体比较规范,能够严格按照《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 年)》、《广东省体育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广东省体育局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办法》、《广东省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实施意见》、《全国体育场地维修专项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广东省足球试点城市评定和管理办法》、《广东省青少年体育训练经费补助暂行办法》等规定执行。项目资金在具体支出方面严格落实政府采购的各项要求。实施程序指标分值4分,自评综合得分4分。
(4)在管理情况方面,因专项资金覆盖范围广,涉及单位众多,使用方向相对复杂,传统项目管理手段无法应对当前管理需求,因此专项资金使用单位特别是基层资金管理单位未全面覆盖有效的管理机制,扣1分;项目完成进度及资金支出计划的过程检查、监督力度不足,扣1分。管理情况指标分值4分,自评综合得分2分。
过程指标得分情况如表2-3所示。
表2-3 过程指标得分情况表
3.产出
产出指标分值30分,综合自评得分28.96分。经自评:
(1)预算控制方面,我局预算执行进度与事项完成进度基本匹配,但个别项目的预算控制不完善,如汕尾体育场馆因项目设计上的缺陷,导致项目的材料超出原造价预算的10%。预算控制指标分值3分,自评综合得分2.79分。
(2)成本控制方面,服务、货物采购、人力资源支出的总体价格水平与可参考市场合理水平基本相符,项目实施的成本属合理范围。成本控制指标分值2分,综合自评得分2分。
(3)效率性(完成进度、质量)方面,该指标含数量、质量、时效3个三级指标)。在数量指标方面,资助262所省级传统校307个项目,完成了新疆援建3个足球场的建设,组织开展省级全民健身社会体育赛事活动和培训82项次;落实开展30次校园足球活动,完成4项次广东国际夏冬令营活动,举办涉港澳台青少年、群众性体育交流活动16次,接待来访境外团体约1600人次,但部分体育公园项目及共体育场地建设项目因配套设施建设进度等原因影响未按期完成;在质量指标方面,体育设施完好率≥90%,青少年接受系统足球训练率为80%;在时效指标方面,90个公共体育场馆项目只完成了70个,完成率为77.8%。总体效率性目标完成率达到96.7%。效率性指标分值25分,综合自评得分24.17分。
项目产出指标得分情况如表2-4所示。
表2-4 产出指标得分情况表
4.效益
效益指标分值30分,自评综合得分29.22分。经自评:
(1)效果性指标方面,该指标含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可持续发展4个三级指标。在经济效益指标方面,校园活动普及人数为5500万人;在社会效益指标方面,广东代表团在第二届全国青年运动会上表现突出,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奖牌总数和总分位居全国第二,体育场馆免费向广大群众开放及大批公共体育设施投入使用,受到群众的好评,广大服务对象对本专项资金建设的效果整体满意;在可持续发展指标方面,创建5个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县。与此同时,部分基建项目因配套设施的建设进度等原因影响,而未按期交付影响效益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建设过程缺乏相关体系建设的成果输出,标准化及规范化工作仍需进一步提升。效果性指标分值25分,自评综合得分24.22分。
(2)公平性方面,根据培训对象、参数队伍赛、体育场馆免费使用群众的现场反馈意见,对本专项资金建设的效果整体满意。公平性指标分值5分,综合自评得分5分。
项目效益指标得分情况如表2-5所示。
表2-5 效益指标得分情况表
(二)专项资金使用绩效
1.专项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群众体育)”专项下达资金总计46030.11万元,实际支出34708.86万元,支出率75.4%。
按4个政策任务统计:“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下达资金19153万元,实际支出17,272万元,支出率90.18%;“公共体育场地设施项目”下达资金9543.4万元,实际支出5310.45万元,支出率55.65%;“全民健身活动与服务项目”下达资金9784.94万元,实际支出6634.51万元,支出率67.8%;“体育改革与发展项目”下达资金7548.77万元,实际支出5491.9万元,支出率72.75%。
2.专项资金完成绩效目标情况。
截至2020年3月31日,2019年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群众体育)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如表2-6所示。
表2-6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从表2-6可知,我局年初设定的46项绩效目标中,由于国家停止开展“青少年健身活动状况调查项目”的原因而未实施,我局实际绩效目标为45项。其中:完成或基本完成(平均完成率70%以上)绩效目标的有42项,占93.3%;部分完成绩效目标的有3项,占6.7%。
3.专项资金分用途使用绩效。
(1)体育后备人才培养项目
为加快广东省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促进体育事业可持续发展,增强广东省各体育训练中心与各大体校的合作与共同进步,培养体育后备人才与发掘体育潜力尖子,建立运动员培养的良性运转机制,改善体育后备人才的训练设施。
全年资助了32个国家基地、112个省基地、130个省重点班;扶持了4个各级各类体校建设;资助6个二线队伍;补助21个地市的输送人才工作;补助省运会突出贡献单位32个,资助262所省级传统校307个项目,培训全省约2000名教练员、文化教师、医科人员和管理干部,开展不少于70个项目的各种竞赛活动。
在第二届全国青年运动会,广东代表团夺得了金牌总数(112枚)第三名、奖牌总数(369枚)和总分(7140分)第二名。破2项全国青年纪录和1项全国少年纪录的优异成绩,代表团和31支队伍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圆满完成了广东省委、省政府交给的参赛任务,取得运动成绩与精神文明“双丰收”。
(2)公共体育场地设施项目
资助全省建设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提高公共体育设施使用率。完成新建场馆及补助地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与开放88个,援助全省各地建设45个社区体育公园;试点开展社会体育场馆实施向公众开放工作;补助粤东西北地区以及惠州市、江门市和肇庆市购置一批健身路径、篮球架、乒乓球台等全民健身器材;组织开展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相关培训和政府采购服务;有效开展奥体中心场馆、省体育场维护运营;对新疆援建地建设足球场3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率100%。
(3)全民健身活动与服务项目
组织举办省社会体育项目赛事活动和培训、健身气功活动和培训127项次;开展省级全民健身和体育节活动启动仪式2项次;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宣传工作5项次,组织新疆、西藏开展体育活动115次。举办五人制、省超级联赛、联盟杯七人制、幼儿赛、元老杯、奥体青少年足球锦标赛、裁判员足球联赛,五人制成年组约20支队伍每队20人参赛,共88场比赛;07少年组约20支队伍每队20人参赛,共88场比赛,总计约176场比赛;省联赛12支队伍每队40人进行双循环比赛,共132场比赛;七人制各地市大区赛200支队伍通过大区资格赛决出16支队伍在广州进行总决赛,每队不超过15人,共计3000人、360场比赛;幼儿赛邀请32支队伍,每支队伍8人,共计256人、32场比赛;元老杯邀请8支队伍,每队25人,共计200人、16场比赛;裁判员足球联赛20支队伍,每队20人,共计400人。
(4)体育改革与发展项目
组织实施足球改革试点单位工作,重点开展强化当地足协组织建设18项次,建立市县(区)两级青少年足球训练体系,23个市县组队参加全国各类足球竞赛60次,举办各级各类足球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班132个,组织开展业余足球联赛20次,完成广东国际夏冬令营4项次,举办涉港澳台青少年、群众性体育交流活动不少于16项,接待来访境外团体不少于1600人次。精英指导员项目受教人数达5000人次以上。
(三)专项资金使用绩效存在的问题
1.项目资金支出慢于序时进度。
整体项目支出率75.4%,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由于各种因素导致无法按计划实施及支付资金,影响了专项资金的过程指标,未能及时体现资金的使用效力。具体情况如下:
(1)清远市援助体育场地设施建设项目,因受客观因素影响,只完成1个项目,其余3个体育场地项目建设进度相对滞后;清远市由于学校各项目的队伍搭建到2019年底才基本完成,后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参赛运动员的注册也又延至2020年5月后才进行,导致资助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市体校)30万元,补助市体校羽毛球、柔道、篮球等3个基地,击剑等1个重点班41万只支付了25.52万元;云浮市6个体育公园项目,因项目规划等主客因素影响尚有1个尚未完工。
(2)体育对外交流活动项目外部条件限制较多,比如容易受到国际政治形势和政策的变化影响,以及境外来访团组的行程临时调整变化,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原定的工作计划。
(3)国民检测仪器采购项目,因验收流程较长,导致只来得及支付首款,尾款未支付,影响支出进度。
(4)广东省人民体育场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因实施时间较长,尚有20%工作量安排于2020年实施,影响资金的支付进度。
2.项目实施管理体系需要进一步优化。
汕尾体育场馆因看台项目设计上的缺陷,存在漏项、漏算等问题,导致看台项目钢网架用钢量的吨数超出原市财政造价预算的10%,施工方与设计单位来回磋商未达成协议,影响了工程建设进度,工程款目前尚未支付;青少年健身活动调查项目计划有变,国家停止开展青少年健身活动状况调查项目调查工作。现有的项目管理制定也未能有效全过程监管项目的进度,监督力度有待加强。
3.专项资金覆盖范围广,涉及单位众多,使用方向相对复杂,现有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未能有效全面覆盖,有待完善及优化。
三、改进意见
(一)完善项目实施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的核算督查。
今后在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时,应充分考虑各种主、客因素的影响,提前做好充分的项目调研工作,并做好项目实施的应急预案,制定科学、可行的项目申报、实施管理制度。同时,进一步加强项目立项阶段的规范性要求,分级分项指定更为详细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落实项目各个环节的运行监管。还要加强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与监督,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内部审计与监察、审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加强政策与信息的公开公示,保障直接服务对象及社会大众对专项工作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二)优化调整资金分配方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文化繁荣发展专项资金”覆盖范围广,涉及单位众多,使用方向相对复杂,在一些项目上存在统筹使用、跨年实施的要求。因此,在项目资金规划和分配方面要进一步细化,充分考虑项目资金支出性质、跨年度目标任务等多方面因素,尽可能确保专项资金的时空分配更为合理,避免有的方向结余、有的不足,造成资金使用效果不均衡的问题。
(三)加强项目的过程管理,完善问题协调处理机制。
基建类项目涉及前期环评、报建、审批、配套等很多因素,需要进一步加强项目过程管理,及时协调处理或向上级主管部门反馈问题,尽可能确保项目按计划推进。同时,作为一个完整的财政事权专项项目,需要在项目中期加强对各直属单位、地市体育行政部门开展的具体项目的监管力度,及时发现项目推进进度的问题,并解决推进。
附件:
1.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体育后备人才培养项目);
2.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项目);
3.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全民健身活动与服务项目);
4.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体育改革与发展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