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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文广旅体局加强经营性游泳场所监管

发布日期:2022-07-20来源:云浮文化南方号作者:字体:[  ]背景颜色:

  当前正值高温天气和暑期,各经营性游泳场所陆续进入开放旺季,为进一步规范游泳场所经营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云浮市文广旅体部门“三强化”,多举措加强经营性游泳场所监督管理,确保体育市场平安稳定。

  一是强化工作部署。自7月起,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2022年全市经营性游泳场所专项整治行动,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全市经营性游泳场所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针对未经批准擅自经营游泳体育项目、获批后不再符合规定开放条件仍经营、持证上岗游泳救生员配备不足、游泳设施(特别是钢结构建筑和自建房)没有定期检测等违法违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对不符合开放条件仍违规经营,特别是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果断坚决予以立案查处。7月14日,再次发文,要求各县(市、区)切实加强对无证经营游泳场所的监管,对发现擅自经营的,坚决依法查处取缔。

  二是强化执法监管。按照《全民健身条例》《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和游泳场所开放的国家标准等法律规章要求,加强经营性游泳场所安全开放执法监管检查和普法教育,严厉打击查处未经批准擅自经营游泳体育项目、取得许可证后不再符合规定开放条件仍经营、持证上岗游泳救生员低于规定数量、游泳设施(特别是钢结构建筑和自建房)没有定期检测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进行“回头看”,对未完成整改落实仍在“带病”经营的场所,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立案查处,决不手软。自7月份以来,责令立即关停未取得《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的游泳场所3家,对存在救生员配备不足的游泳场所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2份。

  三是强化宣传教育。召开经营性游泳场所安全开放业主工作会议,对近期省体育局关于游泳场所安全开放抽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等发现的存在问题进行通报,要求各游泳场所要深刻吸取省内外和本市内典型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场所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自查自纠经营期间游泳救生员是否按国家标准配足并持证上岗,全员防疫、应急、救援等培训或演练是否开展,游泳设施是否定期检测,游泳设备、器材是否备足有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保障游泳场所安全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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