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第四届体育大会工作方案(稿)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体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不断促进全民健身计划的实施,经与惠州市协商研究,拟定于2017年在惠州市举办广东省第四届体育大会。并参照上一届广东省体育体育大会赛制,制定工作方案。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7年6-8月举办,由省体育局主办、惠州市政府承办,运动会主赛场设在在惠州市(含开、闭幕式)。
二、竞赛项目:
根据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项目,结合我省实际,拟设置10个大项的比赛:
轮滑(速度轮滑、自由式轮滑)、攀岩、体育舞蹈、毽球、龙舟、棋牌(围棋、象棋、国际象棋、桥牌)、广场舞、舞狮、健身气功、太极拳
三、参加单位:
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文化体育局、省各行业体协
四、奖项设置:
(一)记团体总分,不设奖牌榜。
(二)各单项录取前八名。
(二)设代表团体育道德风尚奖和优秀组织奖。具体办法另定。
五、举行开、闭幕式(具体方案另定)
六、组织机构
为使本届大会各项筹备组织工作顺利进行,拟成立“广东省第四届体育大会筹备工作委员会”和“广东省第四届体育大会纪律检查委员会”。
筹备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竞赛部、宣传部、安保部、行政部,各部门工作分工如下:
(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群体处,承办市负责)
1、负责筹委会日常事务,协调、联络各单位(部门)工作,检查、督办、落实筹委会重大事项;
2、负责草拟、印发大会有关文件,领导讲话稿及文件 、资料的管理;
3、负责草拟开、闭幕式工作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4、负责开、闭幕式出席领导和嘉宾的邀请和落实;
(二)竞赛部(由省社会体育中心、承办市负责)
1、做好各项目的报名和参赛运动员的资格审查工作。
2、负责竞赛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划拨竞赛规程总则及各单项竞赛规程;
3、安排各项目竞赛日期、地点 、赛程,编印总秩序册和单项秩序册、成绩册;
4、负责仲裁委员、裁判员的聘请和竞赛工作人员的组织工作;
5、落实各项目比赛器材和各类奖杯、奖牌的制作;
6、负责各单项比赛的颁奖;
7、制定体育道德风尚奖和优秀组织奖评选办法与实施。
(三)安保部(由承办市具体负责):
1、负责住地、赛场、活动地点等安全保卫工作;
2、负责住地、赛场、活动地点的交通管理;
3、负责大会各类人员和车辆证件的设计、制作、核发和管理。
(四)宣传部(局科教处、承办市具体负责):
1、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做好大会各项活动、比赛的宣传报道工作;
2、做好住地、赛场及周边环境的宣传布置工作;
3、负责比赛期间新闻记者的管理。
(五)接待部(承办市具体负责):
1、负责大会各类人员的食、宿安排;
2、负责大会车辆交通安排;
3、负责大会医疗救护、食品卫生和社会环境卫生工作;
4、负责志愿者的组织与管理;
5、负责财务开支管理与其他后勤工作。
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赛事纪律工作,由省体育局党组领导、省纪委派驻纪检组、局党办、局人保处、承办市相关负责人组成。
七、经费概算:550万(其中:20万局本部,30万信息中心,500万元通过省财政厅转移支付到承办市)
(一)局本部20万。用于省局往返惠州检查场地差旅费。
(二)信息中心30万,用于各项比赛打分系统费用等。
(三)500万通过省财政转移支付至承办市,其中包含:开、闭幕式、竞赛、大会食宿、交通、其他工作经费(含宣传、安保费、医药卫生)等费用。
共计:5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