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体育行政部门、顺德区文化体育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的精神,近年来我局与省教育厅在暑(寒)假、节假日期间联合举办了多项常规性青少年体育竞赛和活动,既为青少年提供了体育竞赛交流平台,又丰富了青少年假期文体生活。2015年我局将继续主办全省青少年阳光体育夏(冬)令营活动、俱乐部联赛等,现将活动计划及通知如下:
一、各地市(区)体育局要高度重视,广泛组织青少年学生参与体育活动,积极动员传统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等单位组队参加本年度活动计划中的青少年阳光体育活动。
二、各承办单位负责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报省体育局审核,对外发布详细的活动规程、日程安排,并保证活动按计划实施。
三、承办单位要加强经费管理,坚持青少年活动的公益性,确保彩票公益金补助专款专用,可在预算成本内收取适当的费用以弥补彩票公益金补助不足部分,鼓励企业赞助、合作等多种资源参与青少年阳光体育活动。
四、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问题,对活动的各个环节严格把关,防止出现伤害事故;要对活动广泛宣传,并在活动结束后15日上报总结。
五、主办单位将对青少年各项活动的组织工作、实施效果、经费执行率及各地市参与活动的人次等进行评估,作为今后体彩公益金资助及购买青少年体育活动的参考和依据。
联系人:青少年体育处 罗茜
电 话:020-37591004
附 件:2015年广东省青少年阳光体育活动计划
广东省体育局
2015年5月5日